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需要查看合同中该房屋的土地性质,有一些由于是综合或者商住,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二是要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不得随意修改,并按照合同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三是查看开发商的销售资质;四是查询是否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房产等有权属瑕疵;五是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六是注意办产权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以及赔偿金进行的约定;七是需要弄清楚房屋的用途,是否能迁入户口,避免影响到培养子女读书等;八是购房者有权利拒绝缴纳不合理的收费,缴纳契税、印花税等;九是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十是如果开发商要求业主填写补充协议,者一定要注意,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购房人非常苛刻,千万不要轻易签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2种观点: 签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重要事项: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5.注意约定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注意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条款。2、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3、注意出卖人是否是房屋产权人,是否存在共有人,如果存在共有人,要看共有人同意卖房吗。4、注意办理过户的时间是怎么约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第五百零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