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情形有: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不会因保候审而造成社会危险;
4、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机关、人民、人民等司法机关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其不拘留或者暂时解除拘留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